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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志》编纂始末

    《鄂托克旗志》编纂工作,1986年1月成立“鄂托克旗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开始,到1993年6月定稿付印,历时7年半。
  (一)机构、人员
  1986年1月24日,成立“鄂托克旗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杨国华(旗长)任编委会主任,莫德格(副旗长)、嘎尔迪(政协副主席)任编委会副主任,热喜扎木苏(旗委办公室主任)、任钦道尔吉(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编委会委员。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定编5人。1986年2月,任钦道尔吉任旗志办公室主任。9月,格日乐其木格任旗志办副主任;11月,宋文森(1987年7月调离)任旗志副主任。年底旗志办工作人员共6人。
  1990年3月,调整编委会成员。杨国华(旗委书记)任编委会主任,王玉璋(旗委宣传长)、任钦道尔吉(旗志办主任)任副主任,莫德格(副旗长,1991年调离本旗)、赛丰嘎(旗委办公室主任)、呼仲学(政府办公室主任)、格日乐其木格(旗志办副主任)任委员。11月,增补钱世清(旗长)、青才(副旗长)为编委会副主任,并确定任钦道尔吉担任《鄂托克旗志》主编,格日乐其木格担任副主编。12月,万振华(1992年4月调离)任旗志办副主任。1991年底,旗志办工作人员有8人,本志付印时,旗志办有5人。
  (二)、总体设计
  《鄂托克旗志》的总体设计,是依据地方志这门学科的特定体例,结合本旗自然、人文、社会诸方面的特点而定的。
  1.计述时间范围
  本旗无旧志续写,因此决定本志上限尽量往前追溯。但历史资料贫乏,只能在建置沿革篇里据实上溯,从原始社会开始记述;大事记从清朝推行盟旗制度,于1649年建立鄂尔多斯右翼中旗开始记述。关于下限,1986年初次拟定编写大纲时,定在1985年底,即“六五”计划完成时为下限。1990年7月,全盟牧业旗修志座谈会上经过讨论,决定以新中国成立40周年为下限,即于1989年断限。这样,这部志书一般记述清代始建旗制到新中国成立前300年的历史概貌,重点记述新中国成立后40年翻天覆地的变化,突出了社会主义新方志的时代特点。
  记述空间范围
  新方志的记述空间范围,以现行行政区域为限。本旗从1649年建旗至1989年已有340年的历史。1959年从鄂托克旗分设出海勃湾市,1980年又分设出鄂托克前旗,形成现行区域的时间只有10年。在记述中不可避免地涉及今乌海市和鄂托克前旗的一些情况。因此,本志凡例中规定“1980年8月12日,从本旗分设出鄂托克前旗,故分旗前部分内容涉及今鄂托克前旗。”具体记述时坚持鄂托克前旗的内容从简从略的原则,在大事记、建置沿革和有关统计数据方面涉及的多;其他方面涉及的少或不涉及。
  篇目设计
  篇目设计,参考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新编县志基本篇目》、《伊克昭盟志》凡例、纲目和内蒙古自治区《新编县志基本篇目》,于1986年5月拟定出旗志篇目第一稿,共10编58章。1990年7月改为19编101章,年底写出篇目第五稿,共20编92章,篇目基本趋于合理。在总纂过程中,每个分纂人员和主编根据资料,多次调整篇目,评审稿篇目为第十一稿,共22编,100章,382节。
  本旗位于鄂尔多斯高原西部,地处毛乌素沙漠边缘地带,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多民族杂居区。经济上以畜牧业为主体,工业总产值占工农牧业总产值的70%。自然资源丰富,文化历史悠久。人民勤劳朴实,富有革命斗争传统。我们根据这些地方特点,进行篇目总体设计。对于新中国成立后历次政治运动的记述,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没有设“政治运动”编,而设“施政要略”编,简要介绍历次政治运动和经济建设方针及实施情况;根据以牧为主的特点,设“畜牧业”编;根据地方国营工业和乡镇企业比重大的特点,畜牧业门类中的“牧业机械”,农业门类中的“农业机械”等内容集中到一起,与农业、水利等门类并列,设“农机”章。
  本志评审之后,对篇目再次进行个别调整,共设24编、91章、354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概述简要志述全旗基本情况;大事记纵向志述全旗1649年设旗以来的大事要事;专志部分,从本旗具体情况出发,结合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的特点,兼顾各行政单位的体制、机构及业务范围,分门别类地记述各行各业的历史和现状,从各个方面反映鄂托克旗的自然和社会的全貌。编后殿以附录,收入有关重要文献与修志始末等内容。
  (三)编纂过程
  1986年3月,旗志编委会向全旗各苏木、乡、镇,嘎查、村,旗直各单位、厂矿、企业、学校,全盟各旗市以及领省、县发出《关于征集鄂托克旗志资料的通告》。与此同时,拟定鄂托克旗志编写大纲。1986年4月30日旗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编修鄂托克旗志和各专业志的部署意见》。1986年7月15日,内蒙古地方志总编室副主任楚哈、编辑邢野应邀出席会议,并指导工作。接着旗委、政府召开全旗修志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贯彻伊克昭盟第一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具体落实旗人民政府关于编修鄂托克旗志和专业志的部署意见,对旗直55个单位下达专业志编写任务,修志工作全面铺开。
  旗直各单位专业编写工作展开的同时,旗志办根据初步拟定的编写大纲,广泛征集资料。1986~1990年,旗志办的工作人员,在旗档案馆、盟档案馆、自治区档案馆查阅档案资料1600余卷,摘抄、复制文字资料、统计数据、图表等20余万字;采访记录口碑资料1万余字;从有关书籍、报刊、资料中摘抄复制文献资料2万余字;旗直各单位全力配合,积极支持,提供100万字的专业志稿或专题资料,旗志总纂工作基本就绪。
  1990年6月,旗志办副主任格日乐其木格,工作人员高士毅赴二连浩特,参加“全区牧区修志工作会议”。会议期间,承蒙方志界专家、同仁指教,对本志篇目作了调改。7月,盟志办在本旗召开“全盟牧业旗修志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全区牧业旗修志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牧业旗志篇目,与兄弟旗市交流修志工作经验。旗委、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快修志进度,提高志书质量问题。会议决定聘请修志顾问和编辑人员,充实加强史志办公室的编辑力量,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和保证正常经费开支。10月,旗志编修顾问和熟练本旗情况并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的4位聘请人员着手工作,熟练业务,熟悉资料。
  1990年底,修订出《鄂托克旗志篇目》第五稿,征得盟地方志办公室意见后于1991年1月开始进入总纂阶段。总纂工作是由责任编辑分纂和主编通贯修定两步来完成的。首先,根据编辑同志的业务素质和专长,将各个编章的字数及完成时间。具体分工:任钦道尔吉分纂概述、大事记、建置、民族、人物和文化编的部分内容;格日乐其木格分纂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司法、实政要略;万振华分纂军事、人事、劳动、民政、经济总体;李文生(聘请)分纂自然环境、畜牧、林业治沙、农业、水利、农机、气象;刘永祥(聘请)分纂商业、物资、供销、粮食、财政、税务、金融、保险;张友琛(聘请)分纂工业、交通、邮电、城建;张富成(聘请)分纂科技、教育、体育、医药卫生和文化编的部分内容;高士毅分纂人口;张文华(特约)分纂文化编的部分内容。各编章的分纂,提供符合总纂要求的志稿,为总纂创造条件。完成分纂任务的基础上,由主编从头到尾,循序渐进,前后通贯,完成了总纂任务。
  编纂过程中,采取边编写,边自审的方法,完成一编,及时自审,既加快了编写进度,又提高了志稿质量。1991年4月4日开始到1992年1月21日,在旗志编纂委员会和分管旗长的主持下,召集涉及自审内容的有关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共组织26次审稿会,逐句逐字地宣读,倾听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调整篇目、增删内容,补漏纠错,尽力去发现和消灭各个方面的差错。
  从1991年1月开始,旗志办的全体同志和被聘请的编辑同志们,伏案工作15个月,于1992年3月完成79万字的《鄂托克旗志》评审稿。1992年4月开始,集中打印志稿,于6月上旬完成全稿的打印、装订成册任务。
  1992年8月,盟志办组织评审会,对《鄂托克旗志》进行全面评价。评审会认为:《鄂托克旗志》稿,政治观点明确,体例完备,资料翔实,突出了民族特点和地方特点,是一部基础好的志稿。同时,提出进一步修改、充实、提高的意见。会后,旗志办将评委意见,分门别类,整理成文,与盟志办共同制定旗志稿修改方案。9月开始,各编辑人员遵照修改方案,各自修改原承担的分纂内容,进行篇目调整,充实资料,删繁纠错,最后由主编通贯全稿,于1993年3月完成全部修改任务。
  1993年4月,鄂托克旗人民政府上报伊克昭盟行政公署,申请正式出版《鄂托克旗志》。经伊克昭盟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复审,伊克昭盟行政公署于1993年5月批准同意出版。
  《鄂托克旗志》,承蒙自治区主席布赫题写书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巴图巴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达赖题词。本志编纂过程中,得到内蒙古地方志办公室、伊克昭盟地方志办公室的领导和专家的指导;建置沿革部分增得到北京大学地理系王北辰教授的指点;还得到伊克昭盟财政处马卫东副处长的大力支持。在志书问世之际,谨向所有关心、支持本志编修工作的各级领导、专家以及各部门、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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