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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开垦草原 以身试法受到处罚

  • 发布日期:2018-06-27 14:55
  • 文档来源:鄂托克报社
  • 作者:刘明艳

  近日,笔者在相关部门了解到,我旗一人因违法开垦草原受到处罚。据悉,青某曾为了解决饲草料短缺等私人问题开垦草原,被草原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过3000元后,仍不收手,反而雇佣康某开垦草原150多亩,康某明知相关部门未审批之下开垦草原属违法行为,但没有抵挡住每亩50元佣金的诱惑。为躲避相关部门的查处,两人商议后特意选在深夜进行非法开垦。然而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并未躲过相关部门的查处,我旗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青某和康某提起公诉。 

  我旗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青某和康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土地管理法规,在未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草原,造成草原大量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且属共同犯罪,应依法惩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青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判处康某单处罚金五千元;并责令青某和康某恢复被破坏的草原。 

  宣判后,青某和康某认罪伏法,均表示悔意且未提起上诉。二人表示今后一定要遵守法律,抵挡诱惑,绝不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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