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JL-2018-023
一、招标条件
生态植物园景观提升工程(儿童活动区)已由鄂托克旗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代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旗政府要求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生态植物园景观提升工程(儿童活动区)
2.2项目编号:EJL-2018-023
2.3建设地点:鄂托克旗乌兰镇
2.4招标规模:约1.6万平米铺装及小品
2.5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四、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五、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含有相关园林绿化等工程,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1项绿化或景观项目施工业绩(不限金额,不限规模,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提供原件备查)。
5.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30日至 2018 年4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乌兰镇大农行东100米)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4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1项绿化或景观项目施工业绩,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在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未按要求提供审查资质的将不予报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
地 址:鄂托克旗乌兰镇
联系人:张立
电 话:0477-6212181
招标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大农行东100米
联系人:王旭
电 话:13754175433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