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旗政府召开2016年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了鄂托克旗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事宜。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山丹主持会议。政府旗长曹文清,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田生华,政府副旗长奇景阳、哈永宏、邬建勋、云小平,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武永宁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鄂托克旗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托克旗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车辆处置办法》《鄂托克旗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实施意见》《鄂托克旗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要求按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旗委审定。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切实增强推行公车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按照我市要求时限前完成全旗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