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5.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6.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9.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10.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1.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
12.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
13.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1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5.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