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年报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3-14675 分  类: 其他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3年03月12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由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服务效率、提升行政机关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2012年,在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统一组织、完善机制、稳妥推进、依法公开”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不断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现将我旗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旗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了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是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基础。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旗先后制定了一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一是建立了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制度。将信息公开栏目细化到各部门、各科室;二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经有关部门、旗办公室和旗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三是及时在旗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所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未出现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群众投诉的事情。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门户网站是我旗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2年度旗区及市直部门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2012年结合我旗工作职能,对我旗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与服务功能进行了提升,社会公众可以随时通过门户网站获取我旗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加强了旗机关LED大屏、电子触摸屏等的建设与维护,多渠道多方式公开我旗政府信息。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条例》明确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近几年来,我旗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开,如果不涉密,就必须确定公开方式,明确“公开”或“不公开”;各级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责任分解、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认真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358条,其中今日鄂托克611条、旗区动态130条、部门动态232条、图片新闻47条、信息公开各类文件208条、通告公示12条;旗长信箱和信访信箱共回复信息48条。发光二极管(英文缩写LED)幕系统共发布各部门工作动态、通知等各类政务信息7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旗各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任何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引起的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少数信息还没有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等环节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框架和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四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网上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3年,我旗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